各位理事、各专业委员会、各团体会员单位:
现将湖北省科协《关于开展湖北省科协“晨光计划”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。湖北省科协实施“晨光计划”是鼓励和资助我省优秀青年科技人员走向国际科技舞台,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,拓展学术交流平台和空间,提高科技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大举措。
我会广大会员凡符合“晨光计划”申报条件者都可以向省科协申请资助,并于2012年7月31日前将《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申请表》(一式两份)送学会秘书处签字盖章后报送省科协国际部。
附:湖北省科协《关于开展湖北省科协“晨光计划”的通知》
湖北省机械工程学会
二○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
附件:
关于开展湖北省科协“晨光计划”的通知
各全省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;各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科协:
湖北省科协“晨光计划”实施四年来,受到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充分好评和广泛关注。大家一致认为:晨光计划”拓宽了青年学者的视野、提高了青年学者的科研水平,是发现人才、培养人才、凝聚人才、成就人才的好计划。现将2012年开展“晨光计划”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1、在广泛征求相关学会及院所科协意见后,从2012年开始“湖北省青年博士晨光计划”更名为“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”,并把2009年制定的《湖北省青年博士晨光计划管理办法》修订为《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实施办法》。
2、2012年省科协增加了“晨光计划”工作的专项经费,拟将“晨光计划”建设为省科协凝聚青年学科领军人才的重要平台,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,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。
3、请按照《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实施办法》(修订)的有关规定,将《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申请表》(一式两份)于7月31日前送交至省科协国际部,以便组织评审。参评项目必须为2012年的国际学术活动。
4、拟于今年底召开“晨光计划”获得者座谈会。
联系人:唐利红 联系电话:87832891
联系地址:武昌八一路九号湖北省科协国际部
邮编:430071
Email:skxgjb@163.com
附件:1、《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实施办法》(修订)
2、《湖北青年科技晨光计划申请表》
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
二○一二年六月十五日
附件1:
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实施办法(修订)
为了实施湖北省“人才强省”战略,促进湖北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成长,结合我省科技社团和科技人才实际,制定《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》暂行实施办法。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鼓励和资助湖北省优秀青年科技人员走向国际科技舞台,积极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,进一步拓展湖北省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学术交流平台和空间,提高科技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,促进湖北的科技进步与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,不断增强所属全省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的科技实力,湖北省科协决定实施“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”(以下简称“晨光计划”)。
第二条 “晨光计划”是湖北省科协设立的专项经费资助计划。该项经费专用于资助湖北省第一次出国(境)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。
第二章 申报条件及范围
第三条 申请“晨光计划”资助经费的科技工作者应具备以下条件:
1、热爱祖国,热爱社会主义,具有献身、创新、求实、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。遵纪守法,遵守科学道德,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强烈的事业心。
2、年龄在35岁以下(含35周岁),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内。
3、具有湖北省科协所属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和基层科协的会员资格,且按规定交纳会费。
4、在学术领域有重要的发现或有创新性学术成果,在科研领域内取得显著成绩,在国内、省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,并有明显的创新潜力,得到同行专家和单位认可。
5、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(含高级工程师、副主任医师、副研究员等)。
第四条 申请“晨光计划”的国际学术会议应具备以下条件:
1、会议内容是学科发展前沿和高新技术领域,符合我国科技、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向或高新技术学科领域研究方向。
2、由境外学术团体主办,与会者来自三个以上国家和地区。
3、在境外召开。
4、会议学科等级必须为二级以上(包括二级)学科。
5、会议主办者、会议议题和内容应与申请人所在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的学科领域相关。会议议题应与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产业、重点学科和重点技术领域紧密结合。一般性的研讨会、学习班以及有关机构之间的双边会议不在此列。
第三章 资助申报与审定
第五条 资助申请由各全省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,各基层科协负责申报工作。
第六条 申请资助者须按要求填写《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申请表》及相关材料一式二份,并附相应的申报资料。
第七条 申请表需经申请资助者所在单位、学会审核同意后由省级学会报送湖北省科协。
第八条 申请表必须附有拟参加的国际会议背景资料、征集论文、参加会议的通知以及会议组织者有关录用论文的通知、论文全文和安排在会议上作报告(至少在分会场上发言)的邀请信。
第九条 湖北省科协国际部初审确认申请材料,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进行评审,拟定资助计划,经湖北省科协分管领导审定后,并将评审结果在湖北省科协网上公布,经核实后给予资助。
第四章 经费来源与额度
第十条 湖北省科协每年从科协事业经费中列支“晨光计划”的专项经费。
第十一条 “晨光计划”对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,根据申请人参加的国际性会议的重要性和会议地点等,提出相应的资助金额,一般不超过1万元/人。
第五章 实施与监督
第十二条 申请资助者在出国(境)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回国后,及时向湖北省科协报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场景照片和总结。
第十三条 湖北省科协根据评审结果,一次性由湖北省科协将经费直接拨付申请单位。
第十四条 “晨光计划”经费必须专款专用,依法接受审计、财政监督。若有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,经查证核实后,湖北省科协有权取消受资助者资格,追回资助金,并通过有关媒体予以公告,通报受资助者及有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单位和所属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 及院校、科研院所。
第六章 附 则
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。
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湖北省科协国际部负责解释。
附件2:
湖北青年科技晨光计划申请表
申 请 人 简 况 |
姓名(中文 ): |
姓名(英文) : | ||||
出生日期: 年 月 日 |
性别: |
学历: | ||||
所在单位名称: |
职务: |
职称: | ||||
联系地址: |
邮编: | |||||
联系电话: |
移动电话: | |||||
电子信箱: | ||||||
所在学会名称: | ||||||
入会日期: 年 月 日 |
是否按规定缴纳会费: | |||||
主要学术成果 |
发表论文、专著 |
刊物专著名称 |
发表时间 |
学术水平 | ||
|
|
|
| |||
主要获奖情况 |
获奖名称 |
奖励等级(排名) |
获奖时间 |
授奖部门 | ||
|
|
|
| |||
应 邀 参 加 会 议 情 况 应邀参加会会情况 |
会议名称(中英文): | |||||
会议时间: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| ||||||
会议地点 (国家/地区、城市) : | ||||||
会议主办机构、组织者名称(中英文): | ||||||
会议性质、重要性及与所在学会之关系:(见注) | ||||||
大会报告主题(中英文): | ||||||
邀请人姓名(中英文): | ||||||
入选论文题目(中英文): | ||||||
参会情况(大会报告、小组报告等): | ||||||
参加本次会议受资助情况: | ||||||
来往交通(机票)经费预计: 元人民币 | ||||||
审 批 意 见 |
所在单位意见(所在单位就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,申请人学术水平等进行审审核后签署意见): 单位盖章: 20 年 月 日 | |||||
所在学会意见(所在学会就申请人参加会议的情况是否属实,会议主办机构及会议主题与学会关系如何等进行审核后签署意见): 学会盖章: 20 年 月 日 | ||||||
省科协国际部意见(建议资助金额): 元人民币(大写) 签字盖章: 20 年 月 日 | ||||||
省科协“晨光计划”领导小组意见: 签 字: 20 年 月 日 | ||||||
注:1、会议性质、重要性及与所在学会之关系,主要指该国际性学术会议的水平、规模、影响、是否为系列会议,我国科学家历次及本次参加会议情况,有无一中一台等。
2、主要学术成果和主要获奖成果只需填报1-2项。